【醫學正傳 卷七 痘疹 方法1501】
辨痘瘡初末形證(十五) 微者,其邪在腑,發為細疹,狀如蚊喙所螫,點點赤色,俗名麩瘡。
甚者,其邪在臟,為痘瘡。
狀如豌豆,根赤頭白,穴出膿水,俗名 瘡。
二、三日始見,微微欲出,如粟如黍,或如綠豆,或如水珠,光澤明淨者佳。
四日,大小不等,根窠紅,光澤者輕,如稠密陷頂並瀉者重。
六日、七日,瘡形肥紅光澤者輕,如身熱氣喘、口乾腹脹、足指冷者,重。
八日、九日,長足紅滿,瘡蠟色者輕,如寒戰悶亂、腹脹煩渴、氣急切牙者,重之至也。
十日、十一日,瘡當結靨痂欲落之時,將愈。
十二、十三日,當靨而不靨者為逆,身稍熱,利之以防其余毒,身不壯熱,或腹脹,或瀉渴,用十二味異功散救之。
引用: http://jicheng.sabi.tw/jcw/book/%E9%86%AB%E5%AD%B8%E6%AD%A3%E5%82%B3/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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